从开始工作到现在,我已经在我们单位工作七年了,可是最近因为我身体的原因,他竟然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多少经济补偿金?

新疆 - 和田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债务维权智囊团

地区:新疆 - 和田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021-02-07 23:13:4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和田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北京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