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要求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要有一定的实习经验,于是我就去找了一个实习单位试用期过了之后他说要给3000块钱押金,然后才能去转正,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不太符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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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有劳动监察责令退还,并处500至2000原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02-06 13:3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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