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征地维权法务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新《刑事诉讼法》不但肯定了在第一时间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而且还将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扩大到辩护权,明确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行使。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侦查机关只会简单描述,并且由于家属法律知识有限,对于侦查机关的描述也仅能理解一部分,所以家属很想见到犯罪嫌疑人,当面问问清楚,可对于家属的这种要求,法律没有授予家属侦查阶段的会见权,侦查机关不会同意。侦查机关会告诉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