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哪几样材料?

辽宁 - 锦州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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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维权顾问

地区:辽宁 - 锦州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①户口本、身份证。②结婚证。③双方签署的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021-02-05 14:4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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