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冒用其他公司的注册商标获得违法所得400多万元,现在被中级人民法院没收非法所得后罚金10万元,那么罚金的缴纳不按期主动去缴纳,会有哪些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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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依据上述规定不主动缴纳,会被强制执行

2021-02-04 07:0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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