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并且从来都没有打算把钱还给我,我认为这样完全是属于侵犯了我的劳动权益了的,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要求支付我应该要得到的工资呢

安徽 - 蚌埠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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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蚌埠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应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依据《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01-23 11:4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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