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了多少天后才有执行

安徽 - 合肥 行政处罚
1位律师回复

本地法律顾问团

地区:安徽 - 合肥

【法律意见】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通知书送达后,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10内仍不缴纳罚款的,这时才能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作出决定的这个时间必须在催告通知书送达10日后和不超过三个月内,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再向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
其次是向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得到的受理后才能实施,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受理后要审查是否进行强制执行的裁定,时间为7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021-01-23 03:59:3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行政类律师 北京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