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要怎么确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要怎么处理?

四川 - 内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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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法务

地区:四川 - 内江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021-01-19 12:3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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