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单位订单量特别的多,这个地方的老板一直都没办营业执照,晚上偷偷干活,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我的老板招聘了好多好多人,在这个地方干活,还有老年人,还有未成年人,但是听说在昨天晚上有一个人在干活的时候,突然间死亡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辽宁 - 鞍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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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纠纷化解员

地区:辽宁 - 鞍山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021-01-03 13:3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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