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办理醉酒驾驶案件过程中,收集证据应当涵盖下列内容:
1、犯罪嫌疑人身份及相关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证明、前科劣迹证据材料及其曾经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
2、确定犯罪嫌疑人醉酒驾车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资格证明和从业情况证明;犯罪嫌疑人饮酒及驾车情况,包括共同饮酒人、同车人和报案人、事故受害人、目击证人等证实犯罪嫌疑人饮酒过程及酒后驾驶车辆情况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辩解;犯罪嫌疑人被查获的情况,包括交通事故、接处警记录、现场调查记录和查获经过,有条件的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状态、查获犯罪嫌人的经过以及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的过程。
3、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证据。包括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血样提取登记表、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与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以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为依据。
由此可见,驾驶摩托车也要凭证,而且不能酒后驾驶。如果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当事人会被处以罚款,并且要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基本是拘役。如果骑摩托车将人撞伤,车主逃逸的,当事人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这样性质更严重,判刑会是有期徒刑。
2020-12-27 16:5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