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过来找我借钱,用他的车子做了抵押,结果还说会给一些利息,现在就反悔了,不向抵押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有没有构成违约呢,能不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新疆 - 乌鲁木齐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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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优选法务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不向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即构成违约。作为抵押人(即为债务人提供的人)应该督促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及时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则抵押人要在所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020-12-26 12:4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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