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顾客在我店里吃饭之后,不知道自己吃坏了什么东西,拉肚子就非要怪我,还让我赔钱,被我拒绝了之后就打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受伤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新疆 - 巴音郭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车祸维权团队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政处罚就是罚款和拘留。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依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提起的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至于赔偿多少就要看法院裁量了。

2020-12-25 17:58:2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巴音郭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