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谁

湖南 - 怀化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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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处理法务

地区:湖南 - 怀化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综上所述,施工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负责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构成这种犯罪当事人量刑分为两个档次,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涉事单位将被法院判处罚金。

2020-12-22 20:1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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