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去年和一家外地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合同履行中对方侵犯了我公司的权利,给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想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应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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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在确定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2020-12-21 03:4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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