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原本是一名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今年由于企业效益不好,为了减负被迫进行裁员,姐姐的工作岗位不是特别重要被裁掉,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和确定?

吉林 - 四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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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法务

地区:吉林 - 四平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补偿金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

2020-12-15 05:1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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