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和我丈夫的孩子还没有过哺乳期才出生几个月,但我们的婚姻还是无法再维持下去,如果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面来说会归谁呢?

辽宁 - 锦州 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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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2020-12-14 01:4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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