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时候路角有一个大闸子,我没有注意,所以直接就被弄伤了一个右脚了。可以评定为7级伤残左右,现在要按照人身损害来追究赔偿项目具体是有哪些呢?

黑龙江 - 鹤岗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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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谈判法律顾问

地区:黑龙江 - 鹤岗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人身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2020-12-11 07:3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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