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个人遛狗也不牵狗绳,导致把我给咬了,现在我受伤不能工作。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江西 - 赣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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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指挥顾问

地区:江西 - 赣州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020-12-07 08:2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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