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私人财物价值达到5000能判缓刑吗

湖南 - 郴州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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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答疑法务

地区:湖南 - 郴州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12-02 05:3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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