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情形

广西 - 南宁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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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2、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3、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行政机关根据自己的行政职能,是可以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但公民有权进行申诉处理,后期如果发现该行政处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那么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规定的程序来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0-11-27 00:5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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