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里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用人单位福利待遇较好,能够按月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现在我和老婆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能否用购房合同为依据,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福建 - 龙岩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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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法务

地区:福建 - 龙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0-11-20 09:3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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