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陕西 - 西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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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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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020-11-19 02:1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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