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段时间和一个租客之间达成了合意让她租赁我自己的名下的一套闲置的房子,但是我现在害怕对方不按时缴纳房子,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我可以做些什么的?

新疆 - 巴音郭楞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本地法律顾问团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  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在出现这类情况时,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及时协商解决,达成由承租人以租金支付修缮费用,同时承租人免交一定租金的协议。否则,出租人有权依照有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2020-11-10 10:59:2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巴音郭楞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徐州土地房产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