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商业广场一楼经营服装生意,商铺要求预缴半年的租金,甲将自己租的两个店铺的租金外加管理费共62700元给了他,现在对方突然要收回房子,租方在合同时间内不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安徽 - 安庆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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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安庆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这种情况下卖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关文件证明,随后与买方及中介进行三方协商,签订解约协议。这种情况下,卖方一般只需退还买方定金,不必承担其他违约金

2020-10-29 07:0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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