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为没有还我钱,我们就产生了一些借款上的纠纷,之后我去找他要钱,他反而把我给打伤了,被人打伤的情况下,我可以依照哪些法律规定向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四川 - 凉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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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维权法务

地区:四川 - 凉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2020-10-27 07:3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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