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农村老家承包了十五亩农业用地,长年以种植农作物为生,结果现在承包期限未到,当地政府道路建设规划需要征收部分土地,由此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应该如何计算?

安徽 - 亳州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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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亳州

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020-09-29 18:1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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