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和二婶都是农村的普通农民,现在按照国家政策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居住的棚户区即将进行改造,给他们分配的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私下买卖?

山东 - 烟台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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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法务团

地区:山东 - 烟台

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  这样的住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房主名义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此时住房为正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2020-09-24 21:0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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