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发生了失误,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呢?我的朋友因为有心脏病的,去医院进行治疗的,他们医生没有去告知后患,导致病情加重了,身体有损害,可以去诉讼进行维护权益的呢?医疗事故发生后,有哪些赔偿费用呢?

辽宁 - 朝阳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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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纠纷维权团队

地区:辽宁 - 朝阳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2020-09-22 23:5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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