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参加婚礼的酒桌上和他人发生了矛盾,事后,在家门口又一次发生口角,甲被对方在头部打了几拳,他气不过就当时其坐的小木凳将对方头部砸伤,导致对方颅内出血死亡,现在被判了有期徒刑,缓刑适用条件有哪些?

湖南 - 郴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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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答疑法务

地区:湖南 - 郴州


一、【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020-08-31 21:5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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