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上是关于离婚了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回答。
2020-08-23 02:50: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