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药品的缺陷导致人身损害,一般可以索赔的吗?自己去打水光针,可是他们那边没有营业执照,药品来路不明,我现在过敏了,导致脸部瘫痪,怎么维护权益呢?

河北 - 邯郸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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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答疑法务

地区:河北 - 邯郸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020-08-12 12:1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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