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乡下,因为要开发,家里的土地被征用很多,有集体的也有个人的,我们的补助费要去哪里领,地上的作物的补偿费归谁?我们这些人应该去哪里住?

四川 - 甘孜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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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谈判法务

地区:四川 - 甘孜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0-08-11 15:1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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