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和妻子两人看中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和房东谈好价格并且签订了购房合同和支付了首付款。但现在房东为了追求更高的价格把房子又卖给了别人,那我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损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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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并额外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0-08-09 00:0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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