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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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卖二手房的人签订了买卖合同,我交了2万的定金房屋总价款是96万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违约金是百分之二十,我付了一半的房款,现在对方突然说房子不卖了,要终止买卖合同,我是要他赔偿定金还是违约金?

福建 - 宁德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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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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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违约金罚则和定金罚则,守约方只能选择适用一个,至于到底适用哪一个,要看你们双方在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你既然已经给了定金,可能你们约定的是双倍返还定金这种办法。你想按照房价的百分之二十来主张,不知道是不是你觉得自己实际的损失较高,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根据实际损失适当增加,可以通过跟卖房协商,发函风形式来实现。如果你的实际损失并没有特别高,但是要求按照房价的百分之二十来主张违约金,可能不会被支持,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0-07-07 01:5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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