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最近新承包了一个学校的图书馆外墙修补项目,为了赶在学校九月一号能顺利开学,我们公司组织我们加班了三个星期,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现在还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云南 - 曲靖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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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维权法务

地区:云南 - 曲靖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2020-07-05 13:3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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