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在工厂里面工作的,主要负责机器的生产,比较危险的而工作,后来因为自己故意违规操作导致了受伤了,那么违反操作规程受伤和自残自杀行为有区别吗?

辽宁 - 本溪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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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维权顾问

地区:辽宁 - 本溪

违反操作规程受伤和自残自杀行为还是不同的,第一种是属于过于自信的疏忽大意。。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0-06-30 19:2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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