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前几天被盗了,好多贵重物品都不见了,所以我就去公安局报警,通过调监控录像说是流窜作案,在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陕西 - 西安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征地维权咨询

地区:陕西 - 西安

在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计算。  
(1)普通案件:侦查羁押期2个月;  
(2)案情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1个月;  
(3)四种特定案件: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  
(4)特别严重案件: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另外,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2020-06-14 18:09: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