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几个朋友合伙开的一家公司有三年了,前年招进的一个员工利用他自己的职务之便引起了公司的侵权损害,这种情况公司可以申请民事责任的免除吗?

西藏 - 昌都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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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维权团队

地区:西藏 - 昌都

民事责任的免除情况: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旱涝、战争等。《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受害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合同不能履行或侵权损害的,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害后果,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符合约定或法定免责条件的。  《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0-06-14 18:2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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