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钱给到了对方,并没有签订借条,但是约定好的是有钱就要还,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现在是对于这个借款,对方不承认,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河北 - 邢台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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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诉讼咨询

地区:河北 - 邢台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2020-05-01 05:1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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