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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答疑法务
地区:湖南 - 娄底
1.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产品内包装构成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由当地的工商机关没收或销毁这些侵权商品,责令对方马上停止销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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