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隔壁老大爷关系不错,看到老大爷的儿子欺负大爷,我老公上去帮忙和那个儿子打起来了,把对方打出伤了,老大爷不高兴了。报警了,我老公被带走问话了,他会不会被刑事拘留?

辽宁 - 大连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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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法务团

地区:辽宁 - 大连

您好,如果没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情节的,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一般按治安案件处罚,不会进行刑事拘留。  
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同时对于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其还需要对被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2020-04-19 21: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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