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父母就为我们双方购置的房屋也出资了,那么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话,打算要离婚的时候,这个出资是认定对双方的赠予吗?

四川 - 巴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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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20-04-10 12:4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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