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学校毕业后就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最近用人单位因为经济效益不好克扣了,我的工资没有给。我向法院起诉了,能否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对于公司做了违法的事情,我需要协助警方调查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对于离职的话,单位是否应该给予离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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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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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你作为劳动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单位应该按照合同和国家规定,足额支付你工资,未足额支付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 因为克扣工资违法行为,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
8、4
6、47条的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4、因为你只是协助警方调查,并不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单位是不能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方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如果你不要求继续履行的话单位要支付赔偿金
5、不能随便离职确认书,很可能就变成你自动离职了,如果单位要开除你,让单位出解除证明

2019-12-01 11:1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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