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出去吃饭的时候,在饭店门口捡了个电脑,当天就想着带回家,后来越想越觉得这种做法不对,就交到了公安部门,我们有没有构成侵占罪?会不会按照犯罪处理?

辽宁 - 大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网络侵权维权法务

地区:辽宁 - 大连

主观上你们应该以为这属遗失物,且是在饭店这样一个人口流动性大的地方,且积极交出了电脑,是不构成侵占罪;拾得遗失物后,你们有义务交给公安部门,第二天你们积极交出,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2019-11-26 13:09: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