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因有事去外地,刚好他公司的领导也要去那个地方,我爸就想搭他的车一起去,他的领导也同意了,但是在途中鱼一辆货车相撞,我爸死了,他的领导受了重伤,那我爸的死亡算是工伤吗?又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 - 漳州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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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不是从事公司安排工作,那么,无法认定为“因工死亡”。但从交通事故的角度讲,你父亲属于“好意同乘”者。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肇事当地的公安交通警察机关应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送达给死亡者家属一份,其中,应该有责任的认定。如果正常认定,你父亲应被认定为无责任。相关责任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事故发生地(山东省)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仅供参考。

2019-11-14 13:1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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