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朱某一笔款项,而对方同意我以货抵资,约定3个月后,清偿债务。3月到期后,我按期把货物运到对方公司,而对方说已将这个债权转让给了张某,并且拒收货物,这咋办?我不想把货运回去,隔天又再运到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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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19-11-11 05: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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