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王某家在山区里住。最近刮台风把树木给刮倒了,直接把我朋友王某的房子给砸坏了,这片树没有主人,但是由公安局看管公安局有义务赔偿我朋友吗?

四川 - 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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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谈判法务

地区:四川 - 成都

您好,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民房被因风吹倒的树木砸坏,树木所有人不存在过错,不需要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中,王某家的损失是由于自然天气导致树木倒塌造成的,公作为该树木的管理者公安局对此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公安局必须对自身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19-09-02 21: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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