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被家里断了经济来源,实在没有钱用了,就带着一把西瓜刀,然后去一家便利店抢劫,抢劫的过程中没有使用凶器,这样算抢劫罪吗?

上海 - 杨浦区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攀枝花法务

地区:上海 - 杨浦区

表哥被家里断了经济来源,实在没有钱用了,就带着一把西瓜刀,然后去一家便利店抢劫,抢劫的过程中没有使用凶器,这样算抢劫罪吗?

如果你表哥当时带了管制刀具的话,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应该是抢劫罪。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并没有要求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实际使用凶器。也就是说只要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了法律上的管制刀具,不管有没有使用,都应当以抢劫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9-08-12 20:11:4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杨浦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