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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维权顾问
地区:陕西 - 西安
1、您好,您咨询的是强奸罪问题,本案中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2、本案中男方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未遂,而是很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3、本案中建议男方积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对方报警,是很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4、对于精神损失费双方可以协商,本案中要求1000元损失费建议积极赔偿,但是可以拒绝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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