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在上班的地方抓走,说是要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被没收手机,嫌疑人拿不出证明自己不在场的证据,家里人现在还在等嫌疑人回去吃饭,一直打不通电话,能怎么办呢

上海 - 普陀区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崇文区优选法务

地区:上海 - 普陀区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019-08-03 08:40:4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普陀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